時間:2018-07-28 10:51:08
如果有陌生人添加你為好友,然后發給你幾個文件夾,里面全是個人信息,有通訊錄、私密照片、手機里的工作文件等重要內容時,你是什么感受?
近日,有媒體報道,遭受網絡詐騙的曾敏(化名),就經受了這種成為“透明人”的恐懼。在對方不給錢就泄露全部信息的威脅下,她半小時內給對方轉了十幾萬塊。就在她被詐騙的兩天前,2月12日,45億條個人信息泄露的消息在網絡上流傳。這些數據主要為網購用戶的個人快遞信息,包括真實姓名、電話與住址等信息,并且出現公開查詢渠道。
如果說,以往人們感到自己的隱私被泄露、成為商家精準營銷的對象時會不厭其煩,那么近日曾敏的遭遇,則向人們充分展示了網絡隱私泄露的危害——成為滋生網絡犯罪的溫床,使人們的財產和心理都遭受極大的傷害。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,19.16%的網絡詐騙案件具有精準詐騙的特征,極大地提高了詐騙得逞的可能性。
同時,當攫取隱私成為一門生意,在社會面引發的其它風險也不容小覷。由于缺乏互聯網使用的安全感,人們可能會刻意減少一些互聯網足跡,甚至放棄一些互聯網實踐。早孕的女性可能怕被曝光而不敢網購母嬰用品,一個想要掩蓋求職經歷的人甚至不愿注冊招聘網站,戀愛經歷、醫美療養,或者小到日常行程、游戲賬號等等,都可能成為一個人在意,并且想要保護的隱私。
顯然,在互聯網高度發達的今天,網絡生活的安全感正逐漸成為每個人的“剛需”。正如美國互聯網研究者凱文·凱利在1994年出版的《失控》一書中預言的,“在所有的東西都相互聯結在一起的世界,聯結、信息都非常便宜,貴重的反而是隔離、反信息”,這個隔離指的就是私密性。
當隱私成為一種定價銷售的商品,在一些社交軟件或者暗網中進行交易,而且每個交易群組里都有上萬人參與,平均每十秒就有一個新用戶進群的情況下,保護個人數據資產“不在網絡上裸奔”,讓互聯網真正成為“信任之網”,顯然成為當下互聯網健康發展的重要議題之一。
若想讓隱私泄露的風險、以及隱私泄露有關的違法犯罪數量降低,法律和技術缺一不可。我國對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力度不斷加大,《民法典》《網絡安全法》,以及保護個人信息的專門立法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等明確了對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。
圖源:經濟參考報(趙乃育 攝)
可以明確的是,在外網上進行個人信息交易的行為,屬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范疇,“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情節特別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?!?nbsp;
但由于網絡生活中數據權利的讓渡無法避免,網絡隱私非法侵犯也可能“無孔不入”,在規范互聯網數據使用、針對泄露數據的企業和個人進行嚴厲懲罰的同時,對泄露造成的個體財產和人身傷害如何賠償、誰來賠償的問題,也亟需思考。
網絡數據一旦泄露,便很難追回和溯源,如何評估不同類型隱私數據對個人的價值,如何通過技術手段監管數據傳播路徑和隱私交易行為,從而界定相關方的責任和權利,都是復雜但值得推進的議題。
文字:孫小婷
圖片:澎湃新聞、經濟參考報
朗誦:王茜
責編:王遠方
編輯:孫小婷 范天培 朱曉帆